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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自行申請

【申請須知】

◎服務對象:實際居住本縣,家有6歲以下幼兒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:

  •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家庭。
  • 脆弱家庭
  • 未成年父母
  • 身心障礙者家庭
  • 兒童為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者
  • 新手父母家庭
  • 其他經本府社工評估有需求之家庭

 

◎服務流程:

  1. 家長填寫表單提出申請【表單連結】
  2. 社工收到表單致電聯繫, 評估符合到宅育兒指導家庭資格及具需求者,派育兒指導員到宅提供服務
  3. 社工攜育兒指導員進行初次家訪
  4. 指導員提供到宅服務(一月約1~2次,單次1小時)
  5. 評估育兒情形穩定後結案

 

◎服務內容:

到宅指導服務:

  1. 親職示範:飲食及睡眠作息規劃、生活常規建立(例如:如廁訓練)、清潔沐浴技巧、皮膚及傷口一般護理技巧、身體不適及身體不適與疾病照護技巧、兒童發展篩檢與諮詢、預防接種諮詢(例如:種類、時程…)、親子活動與溝通技巧
  2. 餐點預備:母乳哺餵/配方奶泡製與餵食技巧、副食品調製/餐點預備
  3. 家務指導(環境安全):居家環境安全、戶外與交通安全、物品收納
  4. 親職諮詢:兒童情緒與行為、親職知能、家庭關係對親職教養的影響
  5. 托育或育兒資源引介
  6. 其他經社工評估需育兒指導服務項目

 

※註:本表單適用於一般家庭之民眾自行申請,網絡單位夥伴轉介個案請至本會網站下載【苗栗縣育兒指導服務轉介單(網絡單位用)】,並寄信至服務信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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